夫妻一同财产分割的处置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判决或调解离婚,解除去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除非没一同财产或当事人不请求且另一方也不提出。对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分割的程序,并把握分割的原则。
1、遵循的分割程序
第一要明确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首要条件,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一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若是“小家庭”与“大伙庭”一块一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第一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一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伙庭一同财产,将夫妻间的一同财产区别出来。第二,进行夫妻一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一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策略,再由法院进行审察确认;假如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策略,尽可能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假如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2、把握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条规定还不全方位,在分割财产时,无论是当事人协商,还是人民法院判决,除去依此条规定,还需要把握其他一些原则。具体而言,有如下原则需要把握: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首要条件是该双方的意愿需要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想舍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须不风险国家、集体、社会和别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男女平等原则。国内法律规定男女平等。那样,在分割夫妻的一同财产就应遵循平等原则,均等分割。当然,夫妻对一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承担上也应是平等的。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推行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一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合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这是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角度出发的,虽要遵循夫妻均等分割,但更不是说夫妻绝对平均,更不是简单地对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对半分割。一般来讲,女人的经济能力、生活能力等方面相对男士的,会弱一点,因此,适合照顾女方是必要的。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