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伤残鉴别到哪里个部门
劳动伤残鉴别,前往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请。
1.工伤鉴别,即劳动能力鉴别,是专门机构对工伤职工进行的一项评估工作,以确定其劳动能力情况及有关的工伤待遇。
2.这一鉴别工作由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负责,其办公室一般设立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因此,如有需要进行劳动伤残鉴别,应前往该局进行咨询和申请。
2、工伤鉴别具体包括什么范围?
工伤鉴别的范围相当广泛,具体包含劳动能力鉴别、停工留薪期鉴别确认、护理等级鉴别与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别等。
1.劳动能力鉴别是评估工伤职工在工伤后的劳动能力情况;
2.停工留薪期鉴别确认则是确定工伤职工需要中止工作同意治疗的期限;
3.护理等级鉴别则是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状况,评估其需要的护理等级;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别则是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状况,评估其是不是需要配置伤残辅助器具。
申请工伤鉴别有什么程序?
找法网提醒,申请工伤鉴别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七个步骤: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别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别。特殊状况下,职工也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与有关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职业病诊断资料、精神病诊断资料等,报劳动鉴别委员会。
3.劳动鉴别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状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劳动鉴别委员会将统一安排鉴别,并把鉴别的时间、地址、职员提前公告企业及有关职员。
5.劳动鉴别委员会将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别资格的大夫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别职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将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建议,由劳动鉴别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7.职工对劳动鉴别委员会作出的鉴别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别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别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别。